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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影响了青少年的心身健康,保障未成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的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接班人。我国于1992年1月1日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了保障未成年身心健康,培养青少年的良好品德,有效地预防未成年犯罪1999年11月1日我国又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犯罪法》。这两个根据宪法颁布的法律,规定了家长对子女的责任和义务。
长期以来,在中小学生中,出现了一些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以及偷盗、聚堵、吸毒、卖淫的现象。近几年我国青少年犯罪率高居不下,经媒体披露的不少有关青少年犯罪的案例是触目惊心的,据调查,性犯罪、抢劫与偷盗是青少年犯罪的三种主要类型,青少年犯罪,在我国的犯罪群体中,已经占了很大的比例。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除了当前社会文化多元、贫富悬殊、价值观念冲突、性文化泛滥成灾等社会环境因素以外,主要原因还是家长对子女的教育态度、教育方式和教育质量。引发了人们对家庭教育、道德品质教育、青春期教育、性教育、家长对子女的监护等问题的热烈讨论。如何保护青少年,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教育家和家长们长期探讨而得不到妥善解决的问题。
在对青少年的教育中,家长有责任保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尊重子女的人格。同时也有责任监护未成年的子女,对行为有偏差的子女,进行理想、道德、法制教育。对有不良行为的子女,父母有责任教育其不得有逃学、夜不归宿、辱骂他人、打架斗殴、赌博、观看色情音像制品等行为。很多犯罪行为都是因为逃学、夜不归宿,在失去监护的情况下发生的,所以当发生子女逃课、夜不归宿,要及时与学校联系,及时查找,或向公安机关请求帮助。收留子女未成年的朋友在家过夜,也要及时通知对方的家长,取得对方的同意。
为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要加强对有不良行为的子女进行监护,父母要多争取时间与子女相处,多作思想沟通和感化工作。有不良行为的子女,有时会收藏一些东西,家长要特别注意子女是否收藏了枪械、管制刀具、黄色音像制品、赌具、口袋书甚至毒品,这些都是造成犯罪的工具和诱惑品。一经发现要坚决没收,同时利用这种机会,及时对子女进行法制教育。自己解决不了的,要请求学校或公安机关协助。
家中有行为偏差的子女,经常会发生一些不良行为,给家长带来麻烦。不管子女有什么不良行为,犯了什么错误,都不可凭着意气随便责骂或体罚,更不可以冷漠的态度置之不理。批评态度要严肃,及时对不良行为子女进行法制教育,举一反三地指出该行为的危害性。如果不好直接批评,可一借其它事暗示改正,如果没有办法立刻使他悔悟,要争取多一点时间相处,要摆事实,讲道理,谆谆善诱,像春天溶化冰天雪地似的冬天一样,慢慢来,使教育在不知不觉中进行。严重的不良行为,对社会可能发生危害的,要与学校、公安机关联系,请求协助教育。
家庭对子女的教育,要在家长的控制能力范围内,行为不良的子女多次参与斗殴、偷盗、淫乱、吸毒的,说明父母已无能力教育好子女,家长要主动提出申请,把子女送到工读学校进行矫治教育。很多家长对送子女到工读学校,心存顾虑,对工读学校缺乏正确的认识,认为工读学校是坏孩子扎堆的地方,会受到更不好的影响。事实上,工读学校在课程设置上与普通学校相同,着重加强法制教育,对就读的未成年人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工读学校的好处是能针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产生的原因以及未成年的心理特点,开展矫治工作,使行为不良的未成年人回到正确轨道上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应该关心、爱护和尊重在工读学校就读的未成年人, 工读学校毕业的未成年人在升学、就业等方面,同普通学校毕业的学生享有同等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每年都有很多行为不良的未成年人,经过工读学校的矫治教育,转化成为品学兼优的学生,有的毕业以后还考上了重点大学。
诱发未成年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家庭教育的相对滞后是一个原因,家长偏袒行为不良的子女,成为孩子的保护伞,也是一个原因。很多有不良行为的中小学生本来是可以转化的,但由于家长一再偏袒,终于为子女进一步犯罪埋下了隐患。我先前有一个邻居,孩子上初二的时侯开始拉帮结伙,到附近的学校抢学生的钱上网巴,破坏了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民警将其抓获,家长四处活动,通过社会关系,当晚孩子就放出来了。回到家里,也有过一场轻描淡写的家庭教育,但孩子没有受到深刻的有效教育。过段时间又故态复萌,又一次被派出所抓进去,家长又是老书照读,孩子又出来了,如此连续几次,孩子胆子越来越大,终于在一次抢劫时失手杀了人,这位邻居的孩子,就是家长用亲手毁灭的。
在家庭教育中,家长应该懂得一些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两个对未成年人监管、保护的法律,是广大中小学生家长必需学习的法律文件。当家庭教育中碰到家长不能解决的问题,可以请求学校、公安部门协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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