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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杭州10月30日专电(记者岳德亮)为鼓励低价药的生产、销售和临床使用,减轻患者负担,浙江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10月30日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在全省非营利医疗机构推行常用低价药品统一销售价格制度,首批362种低价药品目录已经出炉。
浙江省物价局收费管理处表示 ,推行常用低价药品统一销售价格制度是浙江省率先作出的尝试,目的是借此促进医院多使用低价药,减少使用高价药的几率。
此前,由于进货渠道不同,各家医疗机构同一种常用低价药品的售价千差万别。而实行新政策后,同一种常用低价药品如青霉素、维生素B1、维生素C、降压灵等不管医院进价是多少,不管是在省城大医院还是在乡镇卫生院,患者购买的价格都是一样的。
目前,浙江省卫生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正在细化相关政策,推进这项制度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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